10月30日下午,华中师范大学王清军教授在A17-201以“长江保护法视野下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变革研究”为题为文法学院近200名师生作了一场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文法学院副院长刘志坚主持此次会议。
王清军教授着重于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变革研究。首先,他论述了长江保护立法中流域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阐释了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在长江流域治理中的意义。对于怎么样才能把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讲述了中央与地方关系下的流域管理体制以及中央与地方的相互配合问题。最后,分析了流域地方政府关系下的流域管理体制以及对地方政府的一部分行为加以肯定。
王清军,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首席专家,国家社科、教育部系列课题评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