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特点,结合我校的分数折合及录取原则,现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互转原则如下:
当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同时具有这两个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及专业课分数均在该生所在省份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按照转入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分数折合后,其折合成绩不能低于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
上述分数的核准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太阳成集团tyc151cc招生就业处 太阳成集团tyc151cc学生处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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