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务处(通知)

安工教务﹝2015﹞ 3 号
通 知
各院(部):
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完成,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51cc“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意见》(安工院〔2012〕20号)等文件的规定,请建设期为三年的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撰写“年度报告”,建设期为一年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项报告”,按时结项。各院(部)统一收齐后于本周五前交到行政楼216房间。
2012年和2013年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年度建设报告/结项报告见附件1-2。
附件:1、2012-2013年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共7项)
2、太阳成集团tyc151cc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年度报告/结项报告
教务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