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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务处14号通知(期末考试)
2015-06-01 15:54  

 

 

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务处通知

 

安工教务﹝2015 14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反映教学质量、检查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和考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高度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

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师要把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作为我校培养优良学风、考风、校风的大事来抓,通过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从严治考,确保我校此次期末考试公正、公平,全面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全校的考试工作,为全校考风考纪工作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为所在单位考风考纪工作直接责任人。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我校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尤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等有效形式,使全体学生在了解我校学籍管理、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和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自律,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做到拒绝考试作弊,反对考试作弊,要在全校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氛围,弘扬正气,打击歪风,使每个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要组织各班学生积极开展考风考纪自律教育和考试诚信教育承诺活动,学生要向所在学院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签字)

3、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薄弱环节逐一排查,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老师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考试环节管理规范等材料,制定合理的考场巡视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对在监考过程中漏岗或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教师,要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各级考试巡视工作组要在考试期间对各个考场进行巡查。

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学生考前动员,教务处将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作弊、违纪行为材料及时汇总并转交学生处,学生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材料要装入学生档案并输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诚信档案库。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谨、诚信、严肃考风考纪的舆论氛围。

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1、请各院(部)统计本学期期末各班级的考试、考查课程,纸质及电子稿于65之前报侯晓兵、邢楠老师处。要求各部门院长(主任)签字并盖章,格式统一参照附件2《学院(部)考试考查课程安排》;

265前确定期末公修课考试监考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邢楠老师处,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教师由部门领导及教务处批准;

368前检查各课程试题试卷库是否完善、是否更新、是否符合要求;

4、按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所有手续请于68前办理完毕;

5、按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整理试卷,做好试卷的规范管理及保管工作;

6、课程考试考查结束后及时上报及输入成绩,本学期输入完毕,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务必对学生开放查询;

7、公修课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院(部)考前要组织学生认真打扫教室卫生,要在教室黑板上书写有关诚信考试的标语,学院广播电台要在期末考试期间定期播放考场守则、监考守则等有关考试的内容,教务处、学生处要在考试区明显处悬挂关于考试的标语,营造出良好、严肃的考试氛围。

三、注意事项

从本次考试开始,期末考试不再安排不及格学生进行补考,补考工作按照规定在下学期期初进行。

附件:1、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2、《学院(部)考试考查课程安排》

 

 

 

 

 

教务处  

                                          2015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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